镇海港区通航能力提升工程(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07 来源:集团外网 浏览量:0

一、说明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对镇海港区通航能力提升工程(二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二、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镇海港区通航能力提升工程(二阶段)

项目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甬江内,招宝山大桥至甬江口段,属宁波市镇海区管辖,距离宁波市中心约10公里,距离甬舟高速公路约7公里。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主要为对甬江航道招宝山大桥下游段的主航道进行维护,对辅航道进行拓宽、浚深及延长,以满足主航道20000吨级船舶单向乘潮通航及辅航道3000吨级船舶双向乘潮通航的要求。本工程总疏浚量约358.26万m3,施工期约为4个月。工程总投资88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028万元,资金来源均为企业自筹。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50层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13606848494

电子邮箱:57087509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工作程序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主要为:工程概况及区域环境概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项目建设规划相符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环境保护及生态修复对策措施、环境事故风险评价、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方式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工程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公众。

征求意见内容: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电子版报告书见附件1,纸质版报告书前往建设单位指定地址查阅(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50层)。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相关的建议和意见的,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2),并发生至建设单位指定电子邮箱(570875099@qq.com)。

征求意见起止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其他信息

环评期间有两次公示,本次公示为第二次。本次公示除网络公示外,同步采用报纸、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具体落实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

七、附件

附件1:镇海港区通航能力提升工程(二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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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