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房租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8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减幅纾困政策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16号)、海港集团公司《关于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减免工作的通知》(浙海港财〔2022〕13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海港集团公司《关于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工作方案》要求,体现国有企业责任担当,我司按照实际承租期限减免经营性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房租,现将减免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承租人 | 企业类型 | 减免月数 | 减免金额(元) | 备注 |
1 | 舟山天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服务业小微企业 | 1.06个月 | 4615.44 | 租期4.24个月 |
2 | 舟山协作海运有限公司 | 服务业小微企业 | 1.0027个月 | 4645.23 | 租期4.01个月 |
3 | 浙江洲际之星船务有限公司 | 服务业小微企业 | 0.699个月 | 20356.15 | 租期2.8个月 |
4 | 舟山丽凡服饰有限公司 | 服务业小微企业 | 0.699个月 | 5037.23 | 租期2.8个月 |
合计 | 34654.05 |
如对以上减免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到本公司。
联系人:叶璐 联系电话:0580-2023006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
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