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房租减免公示(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2-12-19 来源:集团公司 浏览量:0

为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8号)、海港集团公司《关于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浙海港财〔2022〕13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海港集团公司《关于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求,体现国有企业责任担当,公司将减免承租我司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2022年3个月房租,现将减免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承租方类型减免月数减免金额(元)
1王永丽个体工商户1.5个月6500
2宁波冰点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小微企业1个月1500
3王永丽个体工商户1个月3167
4刘转琴个体工商户1个月2048
5尹维君个体工商户1.25个月3394
6宁波市阿伟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1.5个月12550
7尹维君个体工商户1.5个月2818
8金英今个体工商户1.5个月5563
9宁波镇海安心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1.75个月8167
10贺峥明个体工商户0.5个月1125
11浙江青龙消防安装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小微企业0.5个月3125
合计减免金额(单位:元)49955



如对以上减免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应到经营管理部。

联系人:傅丹霞   联系电话:0574-27695955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

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