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8号),海港集团公司《关于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浙海港财[2022]13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海港集团公司《关于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工作方案》要求,体现国有企业责任担当,公司在5月份及8月份已减免2022年承租我司经营性房产的单位两个月房租,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补充协议》,2022年房租按每租赁4个月予以减免1个月租金(5000元),不足4个月的,按同比例减免。现章潘桥已租赁12个月,此次再申请减免一个月房租,现将减免结果公示如下:
减免租金单位名称 | 企业类型 | 减免金额(单位:元) |
杭州章潘桥运输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5000 |
合计 | 5000 |
如对以上减免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到办公室。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573-85581113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9日——12月25日
嘉兴市乍浦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