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8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减负纾困政策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16号)和集团《关于给予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通知》(浙海港财〔2022〕1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浙海港财〔2022〕202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将按比例减免承租我司房产承租单位2022年3个月房租,现将减免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减免租金单位名称 | 企业类型 | 减免金额(元) |
1 | 舟山市锦海仓贸易有限公司 | 小微企业 | 87500.00 |
如对以上减免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到公司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夏林 联系电话:0580-8178239
公示时间: 12月9日——12月13日
舟山港老塘山中转储运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