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港积极践行“浙里国资国企新风尚”培育
发布日期:2022-10-14 来源:集团党群工作部(文化新闻中心) 浏览量:0

10月11日,浙江省海港集团党委、宁波舟山港集团党委印发《关于培育“忠诚、担当、奋斗、创新、清正”浙江海港新风尚,在“两个先行”中展现“硬核强港”力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围绕“双五双十”目标任务和“十五条”行为准则,培育“忠诚、担当、奋斗、创新、清正”浙江海港新风尚,在忠诚践行“八八战略”,积极投身“两个先行”中展现“硬核强港”力量。

《意见》的出台,是浙江省海港集团党委、宁波舟山港集团党委全面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培育“忠诚、担当、奋斗、创新、清正”浙江国资国企新风尚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和生动实践。集团党委发出号召,要求集团系统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和“全企一体、双融共促”工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推进“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要求。

《意见》根据“争当‘五个标杆’,实施‘十个着力’,培育浙江国资国企新风尚”的总体要求,结合集团实际和海港特色,提出打造“五个海港”、争当“五个标杆”、落实“十个着力”、实现“十个新”的具体路径,并就打造“五个海港”,对领导干部、党员职工分层分类提出15条浙江海港新风尚行为准则,推动“忠诚、担当、奋斗、创新、清正”五个关键词成为集团上下共同的价值追求和每名党员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为浙江国资国企打响“浙里国资国企新风尚”品牌贡献“海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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