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为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冒名国有企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假冒国企相关行为的举报,拓宽违法线索搜集渠道,现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海港集团)就设立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通过伪造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省海港集团及所属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
(二)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
(三)与省海港集团及所属企业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国有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四)其他与假冒省海港集团及所属企业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电话
0574-27680501
三、电子邮箱
2058203316@qq.com。
特此公告。